经上海市自考办研究决定,自2008年起,取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的分类加考课程,调整为“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(含自考)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,无需加考课程”。报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的所有考生,无论是否已按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,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要求报考和毕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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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上海市自考办研究决定,自2008年起,取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的分类加考课程,调整为“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(含自考)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,无需加考课程”。报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的所有考生,无论是否已按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,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要求报考和毕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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