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市信息直达: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自学考试 >> 正文

福建省自考本科、独立本科新报考补充通知

来源:福建自考办 日期:2008-6-23
 

  根据《关于规范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、独立本科段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》(闽教自考〔2007〕64号)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,现对该文件补充通知如下:

  凡在2008年上半年本科段、独立本科段新的报考条件执行前,已通过原专业计划中任意2门或2门以上加考课程的考生可不必加考其它课程(医学类、音乐类专业除外)。

相关信息 
关注热点
自学考试辅导

Copyright© 2005-2006 www.cnk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京ICP备05005243

报名咨询电话:010-69754991 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(AM 9:00-PM 9:00)

自学考试频道 真诚为广大自考生服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