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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2008年10月自考公共政治课调整通知

来源:山东教育考试院 日期:2008-5-26
 

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(招生)考试办公室(中心)、各专业主考院校:

  按照教育部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》(教考试函[2006]2号)要求,调整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设置,下发了鲁招考[2006]56号文件,规定自2008年10月起调整各专业公共政治课。

 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《关于经济管理类本科层次专业公共政治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考试办函[2007]25号)文件精神,现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调整做如下补充规定:

  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,原考试计划只设置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一门公共政治课的,考生2008年10月前已考试通过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,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;未通过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课程的考生,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参加考试。

  二、学分制试点市场营销、经济法学、教育管理、护理学等四个专业,自2008年10月起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课程调整为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课程。考生已考试通过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课程的,可顶替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课程,未通过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课程的,按调整后的新课程参加考试。

  请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,认真贯彻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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