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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2008年1月份自学考试考生注意事项

来源:福建自考办 日期:2008-1-8
 

  考试在即,省考办提醒广大考生,切勿忘记携带“三证”,考场上不允许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材料。
  
  凡考生将手机携带入考场(含关机),认定为考试违纪。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;
  
  凡考生在考场使用通讯设备的(含手机铃响或未关机等),应认定为考试作弊,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各科成绩无效,并延迟毕业时间一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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